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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就明年专项资金安排重点,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建议。
确保农牧业投入的法定增长,加大对“三农三牧”支持力度。教育、科技的投入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按配套比例足额安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需资金,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落实高校实施生均综合定额供给方式改革所需经费和助学贷款贴息风险保证金。增加科技创新奖励经费,新增节能降耗管理和节能技改资金。整合和增加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对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奖励等支出。继续安排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支出。
确保社会保障补助政策的落实。一是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和城镇居民低保补助调标两项政策,兑现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二是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80%的旗县,如数安排本级匹配资金,并积极争取财政部支持,力争全面推开;三是争取中央补助的同时,继续安排就业和再就业资金;四是适当增加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经费;五是根据国家政策落实好抚恤对象调整生活费补助政策所需资金。
落实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适当增加民族工作经费和民族机动金;根据本级财力状况,对自治区确定的新增专项给予安排。其他专项资金保持今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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