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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目标,立足财政改革和管理需要,按照金财工程“五统一”原则,加大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力度,统一推广实施部门预算、国库支付、非税收缴、工资统发等财政核心业务系统,促进了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
通过部门预算编制系统,支持深化了部门预算改革,将部门预算内外收支、部门所有单位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有效提高了政策协调和各部门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增强了各部门占有财政资源、支出结构和分配资源方法及过程的透明度。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持确立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将绝大部分政府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财务支出主要由国库集中支付,减少了中间环节,有效降低了传统的资金层层拨付方式导致滞留和挪用的可能性。
通过工资统一发放系统,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由国库单一账户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基本杜绝了“吃空饷”及拖欠挪用工资的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支持深化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规范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效遏制了乱收乱罚、截留挪用和坐收坐支,保障了非税收入的应缴尽缴、应收尽收。
通过财政法规数据库系统,初步实现了各级财政制度建设信息互联互通,较好地保证了财政制度的统一、完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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