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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精心理财、有效用财,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保证了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财政发展呈现出规模持续做大,结构不断优化的良好局面,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保证和加强。“十五”期间,全区财政用于基本建设方面支出累计达到397.4亿元,年均增长26.4%;农、林、水、气象方面支出累计达到254.6亿元,年均增长27.3%;教、科、文、卫方面支出累计达到432.7亿元,年均增长20%;社保、抚恤方面支出累计达到187亿元,年均增长20.3%;国家管理方面支出累计达到372.2亿元,年均增长21.9%。
2006年,随着财政支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全区各项社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支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全区财政支农支牧资金达87亿元,同比增加15.6亿元,增长21.8%。农业综合开发投入6.7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00万亩,人工种草和改良草场面积100万亩,扶持农牧业产业化项目63个。全区产粮大县达到32个,奖励资金总额4亿元。对农牧民的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和畜牧业良种补贴1.55亿元,继续发放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新增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两项共计10.7亿元,比上年增加5.2亿元,惠及农民1371万人。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2006年全区社会保障支出40亿元,同比增加7.5亿元,增长23%;筹集天然林保护工程区职工“四险”补助资金4.2亿元,将29.7万名职工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相继调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重点优抚对象及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人员待遇。自治区财政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6.9亿元,支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促进了就业再就业的发展。
自治区财政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区教育经费支出95.1亿元,同比增加16.9亿元,增长21.6%。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得到较好保障,自治区下达资金8.7亿元, 按国家规定,将符合要求的旗县(市)全部纳入支持范围,受助学生208万人,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77.2%,给150万个家庭减轻了负担。自治区本级安排城镇低保人员子女免杂费和教科书费资金1800万元,受助学生11万名。自治区财政筹措专项资金6500万元,以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贴息形式,资助大学生和职业院校学生5.4万名;各级财政筹集和社会捐赠资金2200万元,救助新录取的贫困大学生9500人,另将2.54万名在读大学生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范围,共计救助3.49万人。
财政支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区公共卫生支出28.1亿元,比上年增加7.3亿元,增长35%,重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自治区筹集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800万元,新增试点旗县7个。高度重视蒙医蒙药事业发展,安排内蒙古蒙医院改造建设资金1亿元。
财政支持文体广播事业发展,全区文体广播事业经费支出18.4亿元,比上年增加3.5亿元,增长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