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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以农牧业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县乡,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被严重拖欠,一年才发一次,大家都戏称是‘年薪制’。2001年以后当年不欠工资的问题解决了,但以前年度的拖欠工资问题解决不了,多年的运转经费缺口也很大。冬季取暖费问题解决不了,节约经费大家只能‘集体办公’,挤在一个屋,生一个火炉。”内蒙古财政厅副厅长杨茂盛回忆起当时财政的困难情况,依然感慨万千。
杨茂盛告诉记者,2004年全区县乡两级累计债务总额高达278.6亿元,其中旗县级债务为225.2亿元,占80.8%,乡镇级债务为53.4亿元,占19.2%;旗县平均负债2.2亿元,乡镇苏木平均负债0.43亿元。全区大部分旗县有1/3的乡镇年收入仅有几十万元,但平均负债高达300多万元。
2005年中央财政对地方实施“三奖一补”政策,对内蒙古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按照政策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盟市两级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体制,2005年,对财政部核定的38个财政困难旗县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6.8亿元,使38个财政困难旗县人均财力达到2.1万元,增加0.4万元。到2006年,财政困难县已减少到18个,但对这些旗县仍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1.2亿元,使其人均财力达到2.5万元,增加0.7万元。
“缓解困难,减轻负担!”
在谈到“三奖一补”资金的作用时,杨茂盛总结出八个字:“缓解困难,减轻负担!”他解释道:“这项政策的实施,及时地引导、激励、调动地方多级政府的力量,共同解决县乡困难问题,对县乡两级来说,只有自己发展了,困难才会从根本上解决;对自治区和盟市来说,两级共同集中财力,加大对困难县乡转移支付力度,使之早日解困!”
随着“三奖一补”政策的不断落实,内蒙古财政困难旗县的财力进一步增强,一些长期困扰旗县财政的问题终于得以解决。一是解决了工资发放问题。困难旗县除了保证工资正常发放外,还部分解决了历年工资拖欠。如赤峰市敖汉旗补发了历年欠发工资2442万元,通辽市科左中旗补发了历年欠发工资3189万元;二是提高了公用经费水平。以敖汉旗为例,人均公用经费由原来的400元,提高到旗直人均1000元,乡镇3000元。三是安排了事关民生的支出。科左中旗增加了低保补助300万元;四子王旗增加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补助142万元,补助10284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04万元,补助12.95万人,城乡低保补助192万元。四是由于县乡财政困难状况得到改善,减少了对农牧民的收费和摊派,切实减轻了农牧民负担,巩固了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
实施奖补政策也调动了财政困难旗县加快发展增加收入的积极性,2005年,38个财政困难旗县的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加1300万元;到2006年,18个财政困难旗县的一般预算收入增加9000万元。2006年,中央财政核定内蒙古财政困难旗县由2005年的38个减少到2006年的18个,3年减少了52%。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内蒙古各地加快了乡镇机构改革步伐。截止到2006年11月中旬,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撤并和人员重新定岗工作基本完成,苏木乡镇数精简48%。苏木乡镇行政编制精简27%,事业编制精简42%,行政机关人员精简21%,事业单位人员精简46%。
“三奖一补”细化为 “七奖二补”
2005年,在中央“三奖一补”的基础上,考虑到公用支出在自治区旗县间差异较大,少数撤盟设市后由县级市改为市辖区的区城市化程度较低,自治区决定适当扩大困难旗县范围,加大奖补力度,增加了鼓励旗县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和鼓励旗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奖励内容,将中央的“三奖一补”充实细化为“七奖二补”。
第一奖,对2004年财政困难旗县增加税收收入给予奖励。财政困难旗县增加的税收收入按0.45的奖励系数(在中央奖励系数的基础上提高0.13个百分点)给予奖励。第二奖,对盟市财政增加对财政困难旗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2004年盟市财政增加对财政困难旗县财力性转移支付按0.35的奖励系数(在中央奖励系数的基础上提高0.1个百分点)给予奖励。第三奖,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第四奖,对县乡精简机构给予奖励。各旗县2004年撤并乡镇给予一次性奖励。撤并1个苏木乡镇奖励70万元(在中央奖励的基础上增加奖励20万元)。第五奖,对县乡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给予奖励。2004年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较好的旗县,按人均5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第六奖,对县乡分流财政供养人员给予奖励。对各旗县2004年分流财政供养人员,按人均10000元(在中央奖励的基础上增加奖励6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七奖,对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提高给予奖励。对2003-2004年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提高的旗县,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一补,对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有力的旗县给予补助。对2000-2003年县乡政府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按人均3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分三年到位。第二补,对以前年度撤并苏木乡镇的旗县给予补助。对2000-2003年县乡政府撤并苏木乡镇,按1个苏木乡镇50万元(在中央奖励的基础上增加奖励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分3年到位。
“‘三奖一补’是一个好政策,地方各级政府拥护,为百姓办实事。”杨茂盛认为,单纯的补贴会产生对上级政府的依赖性,产生“等着要”的思想,而“以奖代补”能产生激励作用,这种现象不仅是一次财政补助方式的变化,最主要的是这项政策是一种政府行政方式和理财方式的转变。“三奖一补”政策的实施正是努力探索建立一种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具有激励作用的科学机制,促使各级政府共同朝着一个目标和方向努力! |